日前,有网友在问政平台上建议取消班主任值守午休,表示:“老师日常教学备课已十分劳累,午休看管额外加重身心负担。”
这一建议引发了不少老师们的共鸣:
“午休和晚托,每天连轴转11个小时,真的很累。”
“可以安排所有老师轮流值守,这样班主任也能休息几天。”
“唉,中午值守的时候我也很困”
针对这一建议,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回应:将指导各学校研究更灵活、人性化的午休管理方式,鼓励学校探索轮流管理、学生自主管理等模式,力争在保障安全秩序的同时,尽可能减轻教师负担、保障师生午间休息。

事实上,这不是“老师值守午休”的话题第一次被关注和讨论。一方面,大多数人都认为老师也需要午休,值守午休对老师来说属于额外工作,透支精力,影响日常教学;但现实的难题也摆在面前,大多数双职工家庭都无法让孩子回家午休,而且,从安全角度看,在校午休并有成人监管最为妥当。
既然师生都需要休息,午休守护的难题又到底该如何破解呢?

“一个困得要命的人守着一群根本不想睡的人。”聊起自己午休值守的经历,某小学班主任郑老师就忍不住吐槽。
郑老师教龄10年,每天的工作从早上7点30分开始,到下午5点30分结束,中途就包括午休值守。郑老师却坦言,“肯定有影响,尤其如果遇到下午是连堂课,有时候上课都忍不住打哈欠。”
如果是初中老师,还会涉及晚自习值守,当工作的时间进一步延长,午休也就显得更为珍贵。
牺牲了午休时间,换来的报酬也不多。某小学陈老师说,午休值守确有酬劳,会在学期末统一发放,“但约等于无”;还有班主老师表示,午休值守的酬劳会被纳入到班主任津贴中,没有单独发放,“我都不知道具体怎么算的,反正总量很少。”
不仅老师们自己感到疲惫,不少家长也看在眼里。在各地区的问政平台上,我们也能看到一些家长关于“取消老师值守午休”的呼声。
河南南阳有家长建议学校聘请专职人员进行分餐与午休,不占用老师的午休时间。“老师中午完全没有休息到,下午上课明显疲惫。”

广东东莞也有家长呼吁,午休会增加老师的工作量,长此以往影响老师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教学质量和对学生的教学耐心。


既然老师们也需要休息,回到最基本的那个问题:学生午休,是否一定要有人看守?能不能让学生自主午休?
多位校长意见一致:肯定不行,“没有老师看着,教室能吵翻天,达不到午休的目的;其次,学生长时间没人看着,打闹很容易出意外。”
也就是说,午休必须得有人守着,这是校长们面临的一个“没得选”的管理题目。既然如此,除了老师值守,是否可以有其他破解之道呢?

成都市金牛区天一学校学生宿舍
由学校曾经考虑过组建家长志愿者,但立刻遭到了投诉。据“南方+”报道,2024年2月,广州部分小学让家长看管午休的建议已被紧急叫停。广州市教育局回应媒体称,“市教育局已经关注到大家对越秀、增城、南沙等区个别学校邀请、招募家长志愿者参与学生午休管理相关情况,已于19日下午紧急叫停,并举一反三全市排查类似情况。”
还有学校探索过后勤人员参与学生午休管理,但效果不佳。有学校负责人表示,“后勤人员管不住(孩子),午休时段教室甚至都没法安静,更别说好好睡觉了。”
那如果由家长交钱提高午休值守的薪资待遇,是否可以改善老师的“午休困境”?政策不允许。根据2023年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午餐午休看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既然午休不属于课后服务范畴,也就无法向家长收取费用。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也明确“公办中小学不得将午餐午休看管、早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既然收费不可行,学校只能在现有框架内探索管理方案。
某校长表示,学校在探索轮流值守,比如各班的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轮值,尽量保证老师可以轮流休息。
某初中也是由年级上统一安排任课老师与班主任轮值,并且专门为老师安排了休息室,“不用值守的老师或者值守结束了的老师,可以轮流休息。”
也有学校在尝试“学生自主休息+行政巡查”的管理模式。某高完中的负责人表示,学校充分考虑到了老师们的休息权,同时也需要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以应对下午的学习,所以学校初中年级的午休值守主要为学生自主休息,德育处老师们在楼道进行巡查。

面对这样一个左右为难的难题,是否有政策可以作为破解思路呢。2025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只提到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而午休时段的轮值,并未有明确的表述。
在反对“老师午休值守”的声音中,《劳动法》经常被援引为依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那么,教师午休值守,究竟算不算加班?

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教室内的躺睡桌椅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表示,教师午休值守,多数情况下应认定为“加班”,而非“值班”。这一问题的争议性在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表面上看只有上课才算工作时间,但备课、批改作业等同样是工作的一部分,午休时段在岗、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实质上是处于“待命状态”。
“区分‘加班’还是‘值班’,核心就看三点:是否属于教师本职工作的延续、强度是否与正常上班相当、教师能否真正得到休息。”郭律师说道。目前,法律对午休并无强制性规定,仅对每天工作时长有明确要求——超过八小时才构成加班。
因此,郭律师认为:如果学校有经民主讨论通过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将午休值守列为教师工作的一部分,且加上原工作时间后每日总时长未超过八小时,那么午休值守可以不算加班,而属于正常上班时间。
总体来看,无论是现行政策,还是法律条文,对“教师午休权”这一具体议题均未给出明确解法。教师午休值守问题,依然只能各个学校因校制宜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将修改《教师法》。这意味着,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有望迈入新阶段,“为教师减负”已是不可逆转的改革方向。
有教育业内人士表示,午休值守看似小事,实则也是教育管理与人本关怀之间的平衡——一端是学生的在校安全与家长的托付期待,另一端是教师的休息权与职业尊严。也许没有一套方案能适配所有学校,但这个问题被看见、被讨论,本身就是改变的开始。